
常抓不懈清风扬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清廉政法机关创建纪实
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清廉政法系统创建,积极推行责任压实、思想教育、常态管理、制度监督、活动带动、执纪追责“六从严”,着力促进检风清明、干警清正、队伍清廉。该院清廉政法机关创建做法被南阳市委政法委转发。
围绕“三层次”,务求压实责任从严。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清廉检察机关创建专班,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听取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压实监督责任。强化检务督察部门“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处置就是渎职”理念,充分发挥其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督察处理等重要职能作用。压实直接责任。坚持把党支部建在部门,一体融合履行党的建设、检察工作和清廉机关创建等责任。
注重“三结合”,务求思想教育从严。与机关党建有机结合。坚持每月初制发党建工作通知,开展融合推进、督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五星”支部创建等工作。与学习培训有机结合。开展 “标兵能手选树”“大抓业务培训,大兴学习调研之风”专项活动。与检察文化和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在邓州花洲书院设立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与邓州编外雷锋团检察营相融合,积极打造检察文化品牌,被南阳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廉政文化”示范点。
紧抓“三关键”,务求常态管理从严。党组决策重严谨。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等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司法办案重严格。制定推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细化检委会、检察长、主管院领导、部门主任、员额检察官的职权清单。纪律作风重严明。坚持开展预防式廉政教育,及时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本院曾经发生和上级编印的系统内严重违法违纪案例。
推行“三创新”,务求制度监督从严。推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的意见》,重点规范办公秩序和纪律作风,并挂钩工资发放、个人考核等。推行《检察人员考核办法》,针对员额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设置岗位履职、重大贡献、负面评价三大项目,实施百分制考核。推行院领导周带班制度,由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周为节点,履行带班职责。
用好“三手段”,务求执纪追责从严。积极强化自身严审慎处。严格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真功夫,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询问、提醒纠正。积极协同派驻纪检监察。认真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机制,积极落实监督意见,深入开展工作会商、协作。积极接受和运用上级监督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认真接受和配合各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专项巡察、政治督察,积极整改上级院督察后指出的问题,加强督促、提醒,确保落实到位。(通讯员 程晓轲 马 磊 孙硕敏)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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