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激发移风易俗自治活力,有效促进乡风文明建设,镇平县侯集镇尊重农民群众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切实让群众成为新风新规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
规章制度村民定,提升认可率。各村组织网格管理员、党员志愿者,逐户上门宣传各级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讲清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协商机制和村规民约自治制度的目的意义,在通用制度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村情民情,自下而上选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党员、退休干部、村民代表等力量作为自治组织成员,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等群众普遍认可的村规制度,推动群众自觉践行约定俗成。
发挥组织保障力,增强监管度。抓住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推行丧喜庆事宜单位和属地双报备制度,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通过实地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移风易俗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按制定的村内红白事标准和操作流程,村红白理事会及时掌握婚丧事宜情况,第一时间到事主家中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倡导传承中华美德和文明新风尚,破除高额彩礼、低俗婚闹、薄养厚葬、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倡树新风好典型,激发自觉性。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乡村光荣榜”等评选活动,树立移风易俗正面典型,以村民身边文明婚俗、丧事简办的典型事例,教育引导群众将移风易俗内化为新型理念、外化为自觉行动,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自觉做到不盲目攀比、不跟风大操大办。(通讯员王宗显)
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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