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网讯 (通讯员王秋生 朱小旭)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深入该市张村镇第二初级中学,巡回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即将迎来暑假的同学们送去一堂法治课。该校4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去年夏季的一天,14岁的初中生曼曼(化名)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奶奶沿243省道行驶,与对向行驶的董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相撞,曼曼和奶奶受伤严重,车辆也受到损害。经交警认定,董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曼曼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董某所驾驶的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仅赔付20万元,但曼曼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还有很大缺口。曼曼的家人与董某就赔偿一事多次协商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董某赔付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外的其他费用。
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原、被告的举证、质证、辩论,进一步明确双方观点,了解案件事实。现场师生认真聆听,为庭审的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但因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仍存在分歧,调解未获成功,本案将择期宣判。
“同学们,你们还知道有哪些不规范、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吗?”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次庭审案例,详细向同学们宣讲了交通、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们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官提醒家长们,暑假即将到来,孩子们外出增多,出行风险增大。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看管好家中车辆,切勿让孩子危险骑行,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横穿猛跑。同时,家长要以身作则,和孩子一起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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