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法律相伴丨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主任受邀参加新野同乡联谊会暨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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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法律相伴丨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主任受邀参加新野同乡联谊会暨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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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14日晚上,美丽的仲夏夜,迷人的白河之滨,新野同乡会第六届联谊大会隆重举行,两百多位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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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一级律师毕献星应邀参加盛会,向参会企业家讲解7月1日生效的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修订内容上进行了极大的改动,法条内容由原有的218条增加到266条,其中约110条法条进行了实质性修改。

  

  毕献星主任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详细解读了新法的主要内容和变化,强调了新法对企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影响。毕献星主任向各位企业家指出,该部法律经过修订后,在公司的组建、公司的投资、公司的股东管理、公司高管的责任、公司员工的保护等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接着,针对新公司法的亮点,毕献星主任从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完善设立退出制度、一人公司连带责任六个方面进行了简要阐述。之后,毕献星主任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讲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为亲友牟利罪的犯罪主体延伸到民营企业的董监高”以提醒民企董监高要为企业忠诚、尽职,不能非法牟取私利,防止民企内部腐败事件发生,这是对企业治理的重要补充,也是新公司法精神的重要体现。

  

  毕献星主任最后强调,各位经商企业家应当充分学习了解这部新公司法,深入领会其背后的法律精神和原则,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发展。毕献星主任的精彩讲解受到了参会企业家的一致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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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由法治日报杜丽主持,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赵永振、商会会长、副会长孙江东、徐振先、常跃先、皮金星、秦海玉、张会会、王丰建、冯增辉、匡肇基和销讲师张功贤先后进行发言或致祝酒词。他们围绕企业素质、人才培养、市场开拓、企业生存这四个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共同强调了它们在现代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相互之间的紧密联系。这次会议不仅为企业家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更让他们对新公司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些企业家们将会把新法的精神融入企业的日常运营中,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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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会企业家纷纷表示,此次同乡聚会的收获实在令人意想不到,本以为只是一场简单的同乡叙旧,没想到领略到即将生效的公司法的深刻内涵。此外,企业家们还就新公司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和研究新法,以确保企业能够在法律框架内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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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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