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高雁鸿/文图
6月14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法院门口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向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册,并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向群众作普法宣讲,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总结了非法集资的五种表现形式:(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围绕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切实守住安全底线,守护幸福家庭。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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