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明天的太阳——方城县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工作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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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明天的太阳——方城县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工作记述
作者:  林继东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林继东 通讯员杨俊英)沐浴着三月的春风,笔者徜徉在豫西南方城大地上,蓝天白云下,从城市社区到阡陌乡村,从机关学校到矿山工厂,从医疗保健到就业市场……目击所触,无不给你留下众手拱托“明天的太阳”——生育友好的印记。

  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笔者探到了其中缘由。

  2020年春,为破解“人口老龄化”、“出生人口少”瓶颈,方城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高屋建瓴的提出了在全县“实行医养结合,优化生育环境”打造生育友好社会的战略构想。

  在这一战略思想的统领下,全县上下统筹运作,合力共频,多措并举,推进实施——老有所养,幼能良育,让百姓轻松自然面对生育。县委、政府在培育生育友好环境工作中,着力锚定“五个构建”目标组织落实。一是构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县政府将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年度县十大民生实事,按照“广建一普惠一公立”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县托育机构建设。将托育服务设施纳入本地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县政府确定在城区新建12处托育机构,现已完成选址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1+19+N”育儿指导服务体系,即1个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19个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58个社区托育服务站,形成了覆盖城乡的“15分钟托育服务圈”;全县建立爱心母婴室35个,公共场所实现母婴配套设施100%全覆盖,营造和谐母婴健康环境。二是构建人口服务工作体系。县卫健委设立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各乡镇(街道)保持人口工作人员不低于5人,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村明确由村妇联主任具体负责人口服务工作。2023年全县应享受农村奖扶对象共8344人、特别扶助对象253人、城镇奖扶对象3332人共发放奖扶资金1445.76 万元,高质量完成4800对夫妇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测任务。三是构建女性就业“绿色通道”。县委、政府确定26条政策措施,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对企业在落实生育时付出的成本给予适当的利益回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在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人口工作服务窗口,开展生育登记、咨询服务。实现了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四是构建公共服务环境。在交通系统、商业场所、职业场所等公共场所提供各类生育友好型配套服务设施,为处于孕、产、育期女性提供便利的公共设备和空间,最大限度让女性感受到生育环境的改善和全社会对生育的尊重和友善,体现女性生育的社会价值。五是构建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目前全县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5个,医养结合服务中心16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8个,医养结合床位达到1826张,收住老年人 2560人次。同时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对象范围。

  ——制定政策,重抓落实,打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坚实基础。一是生育支持。高效发挥妇幼健康保障工程作用,落实孕前优生教育、孕期保健、出生缺陷筛查、婴幼儿计划免疫等措施,大大降低了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二是教育支持。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落实教育部“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县公共财政补贴的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 %。凡婴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方城县户籍或持有方城县居住证的入托婴幼儿月收费不超过本县普惠托育服务保育费收费指导价格。三是税收和保险支持。将子女教育列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落实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四是住房支持。出台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政策,通过多子女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等举措,推动生育政策落地。五是保险支持:对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企业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企业80%的补贴,目前已有12家企业受益,有效分担企业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六是法律支持: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作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示范单位认定重要内容。聚焦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女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培训补贴。

  ——社会联动,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形成。一是实施家庭教育项目。县政府将“实施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列入2023年县政府10项民生实事,先后组织开展了250余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水平,满足城乡家庭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为全县3000多个家庭减负赋能,助力生育。二是实施家庭幸福安康工程。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帮助广大父母树立科学婚姻观、育儿观。与县法院共同成立“方城为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成立“菊乡有爱”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驿站。设立19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社会组织。实现县、乡镇(街道)、村(居)和学校家长全覆盖。三是保障女性合法权益。县卫健、妇联、总工会等部门通过“三八”维权周、家庭教育宣传周、“5·15”国际家庭日等,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受益人群达30余万人次。与县检察院建立了联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创新“1+19”模式,建立县、乡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站及“心理援助服务站”,构建“心理+法律+调解”多元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服务网络,实现了县乡全覆盖。已联动调处家事纠纷54件,接待妇女来访来电156人次,提供心理咨询及法律援助12例。四是探索医育结合新模式。县妇幼保健院积极探索‘医’‘育’结合新模式,与县星际智慧托育中心联办专业托育机构,是方城县“医”“育”结合托育试点单位,也南阳市第一家备案的托育中心。该托育中心托位数160个,7个混合班,100个婴幼儿,教职工36人。该中心强强联手不但能加强儿童保健管理,促进0-3岁婴幼儿身心健康,还能够完善0-3岁儿童健康数据支撑,使‘幼有所托’向‘幼有优托’转变。五是实施创业创新赋能工程。鼓励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实施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菊飘香”创业帮扶、“代理妈妈”等项目。先后发放小额贴息担保贷款60余万元,为115名创业妇女提供资金扶持;举办“金菊飘香”创业帮扶提升特训班3期,培训菊花种植、加工、造型、包装技术人才64名;举办“代理妈妈”培训班2期,共160名妇女参与培训并考取证书。

  打造生育的春天,托起明天的太阳。今天,方城已站在了“生育友好”的高地上,我们坚信,明天方城百姓的生育环境将更加友好,方城百姓的幸福指数必将在“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中得到进一步攀升!

 


编辑:轩雪麟.    校审:轩雪麟    责任编辑:奈志成    监审:周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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