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南阳市无人机培训及应用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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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南阳市无人机培训及应用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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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无人机培训机构及无人机使用单位(个人):

2024年1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使用单位和操控人员资质要求,严格持证飞行活动管理。对无人机“黑飞”、扰航、失控伤人、偷拍侵权,威胁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行为予以法规约束。

2024年1月11日,报请市政府同意,南阳市无人机产业协会正式成立。南阳市无人机产业协会将在市发改委的主管指导下,建立行业监督管理平台,制定行业发展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打造我市无人机产业的鲜明特色,推动低空经济在我市高速发展。

为了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南阳市无人机产业协会拟对无人机培训市场、应用行为进行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无人机使用者,均需在中国民航局官网上进行实名登记(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

二、无人机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飞行资质后,方可操控驾驶无人机;

三、无人机驾驶员(操控员)培训机构必须资质齐全,培训场地符合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的要求,教练员需持证上岗,教学用机需达到CAAC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标准。

四、南阳市的所有无人机培训机构必须在4月20日前向南阳市无人机产业协会报备,5月10日后,协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并向社会公布合格培训机构名单。对不合格的机构和未报备机构,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预警,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咨询电话:152 2562 0530(微信同号)李老师。


南阳市无人机产业协会

2024年3月15日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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