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网讯(全媒体记者李辉)2月29日,记者从南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对其充电;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作业面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为其充电。
即日起,我市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处罚。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其他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及居住场所内停放电动车或对其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在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作业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停放、充电行为,自觉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时应及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读者朋友若发现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热线电话63296666,或通过电子邮箱nyrbsqgb@163.com、“群众呼声”微信二维码留言反映,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联动调查核实。
编辑:周俊含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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