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男子朱某乱开玩笑,给朋友李某打恐吓电话,导致李某妻子听到后受惊吓住院,李某打电话报警,并将朱某告到法院。日前,该案经南召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妻子住院医疗费及各项费用共计5000余元。
2022年7月的一天,朱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朋友李某发布的发牢骚短视频,便给李某打电话,谎称自己是民警,因其不正当表达诉求,要抓李某。李某对朱某进行了质问,朱某才告知自己是其旧友,刚才是在开玩笑。李某一听,更加恼怒,李某的妻子王某听到丈夫即将被抓,也受到严重惊吓。第二天,王某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被救护车送到医院。
李某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对朱某以寻衅滋事罪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之后,李某又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王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2万余元。
南召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朱某主观为寻求刺激,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恐吓原告李某,该行为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确定违法,客观上让王某受到惊吓,与王某发病住院有一定因果关系。本案发生在相互认识的熟人之间,双方并无严重冲突,且被告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并向原告道歉。王某经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也未有严重精神损害,遂按照当事人过错程度及案情实际判决,由被告朱某赔偿王某医疗费及各项费用共计5000余元。
法官提醒: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现实生活中,因开玩笑而酿成祸事的案例屡见不鲜,朋友之间开玩笑,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不然,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还可能因触犯法律而被处罚。(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张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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