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杜丽 罗玉)3月1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司法局、南阳市商务局、南阳市工商联组织召开南阳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企业界代表征求意见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听取南阳市区域内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商会等企业界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意见稿》,促使南阳市地方标准更好更快地出台和实施,加快构建市企业合规建设的“南阳标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华远庆,市工商联副主席魏剑理出席会议,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起草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牧原集团公司、乐凯华光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公司、万德隆集团公司、市房地产商会、市新能源商会等企业、商会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华远庆指出,为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11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共同作为起草单位,启动了南阳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制定工作。市司法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和技术归口单位,组成起草小组,抽调市律师协会中熟知公司合规业务的律师精干力量,在广泛吸收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南阳市域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现状,历时4个月,反复斟酌,三易其稿,起草了《意见稿》。
魏剑理表示,《意见稿》的起草与制定,是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创举,推动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南阳市营商环境建设沿着法治化轨道发展、助力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合规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南阳创新先行,制定出台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旨在通过建立合规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运用普遍接受的良好治理方法、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来塑造企业的合规之道,使合规文化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企业预防、发现和处理合规风险,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标准化指引。
企业界代表纷纷表示,《意见稿》内容严谨、指导性强,十分接地气,使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一些代表针对《意见稿》的标准具体内容、具体条款调整与衔接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会上,南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广群对《意见稿》作了编制说明和重点解读。
起草小组成员祖明强律师表示,下一步,起草小组将充分采纳与会企业界代表的意见,对《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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