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消费警示来了—— 记住这些提醒 可以有效“避坑”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双11”消费警示来了—— 记住这些提醒 可以有效“避坑”
作者:  徐蕾 杨丰润

“双11”消费警示来了——

记住这些提醒  可以有效“避坑”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徐蕾 通讯员杨丰润)每年“双11”都是网络购物的高峰期,同时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峰期。往年“双11”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优惠促销无法兑现、商品质量和商家描述不一致、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发货延迟等。今年“双11”,各大电商促销已经拉开序幕,消费者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复杂的促销规则时,怎样才能科学合理消费?10月31日,南阳市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科学消费。

  选择正规平台  防范刷单炒信

  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防范刷单炒信。“双11”预售期间,不少商家通过预付定金、双倍抵扣货款等方式售卖商品,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不等于“订金”,建议消费者慎重缴纳“定金”,详细了解“定金”使用规则,做到三思而后行。

  看清“低价”套路  防范消费陷阱

  近年来,各类促销活动可谓别出心裁,令人眼花缭乱,尤其是“直播带货”俨然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重点营销渠道,但“直播带货”迅速发展的同时裹挟着诸多消费陷阱。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和过度的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主播所推荐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情况,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切勿盲目跟风购买。此外,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在各类降价、打折、拼团、满减等优惠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要轻易被低折扣所迷惑,注意防范消费陷阱。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已成为时下流行的销售方式,给消费者带来丰富的消费体验和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质次价高、货不对版、虚假宣传、售后维权难等问题。消费者收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验货,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与选购商品一致或符合约定后再签收,商品包装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要及时销毁,防止泄露。

  小心支付风险  保留维权证据

  尽量采用第三方担保支付,降低支付风险。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消费者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给后期消费维权带来难度。同时,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与宣传不相符等问题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进行维权。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