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探索建立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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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探索建立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
作者:  李桂晓

  上半年,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17个开发区完成未来工程建设项目确定九个区域区域评估事项和建立完善区域评估应用体系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区域评估成果“用起来、活起来、共享起来”为目标,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了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为目的,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积极探索、反复调研,制订了南阳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推行在全市17个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文物勘探等9个评估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首先是建立以市、县评估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为主体的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开发区承诺下,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行政审批时间。其次是建立以开发区为主体的“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制度,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区域评估成果的标准、要求、指标、条件等规定要求进行开工、施工、建设、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工程建设单位无偿使用和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以达到压缩行政审批时间、降低入驻项目单位投入成本的目的。

  

  为抓实抓细高效推进工作机制的落实,9月10日—2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其他五个评估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分包县市区及开发区进行了督导指导帮扶。目前,市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建立南阳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本行业负责评估事项的应用指南,再造了行政审批流程;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已优化了工作流程,制度公开在官方网站上,并确保制度落实到县行政服务窗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市17个开发区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分别制定建立了“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制度,规范了使用区域评估成果信用承诺流程,将工作制度登载在官方网站上。(通讯员李桂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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