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郝春城
日前,因在微博上侮辱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网络“大V”罗昌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判决一出,大家齐声叫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英烈名誉、荣誉不容诋毁。
虽然宪法赋予我们言论自由,但不是绝对的自由。我们在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把网络当成了畅所欲言的场所,有的人只图自己痛快,却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据统计,从2019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00多亿条、账号近14亿个,赢得了广大网民的支持肯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文明建设离不开网络法治保障。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不断提升管网治网的能力和水平。网络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项工作必须全面发力,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水平,不断夯实网络文明建设的法治根基。要在深化网络法治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持续织密法律之网,夯实法治之基,强化法治之力,为网络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互联网需要正向引导,人民需要正能量。在人人皆媒体的网络时代,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包括网络“大V”在内的广大网民,都应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我们要广泛凝聚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的社会共识,充分调动行业主管部门、网络社会组织、网信企业、正能量网络名人,以及广大网民的力量,努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治的网络文明建设工作新格局。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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