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7月25日,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张某雇用刘某等18人前往某果树种植有限公司进行浇水、套袋、摘桃等劳务工作,时长20天,工资共计25200元。工作结束后,刘某等人多次向张某索要劳动报酬,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支付,刘某等18人遂诉至法院。
该案涉及农民工人数众多,且多为老年人,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原告的情绪,一边向被告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支付欠款。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被告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劳务工资。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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