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你好,是司法所吗,我想咨询个事。”打电话的人是曲屯村周彦营十五组的周某某,去年打工受重伤,损伤到了脑干的神经,说话迟顿,含糊不清,因行动不便现在家休养。
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周某某咨询法律问题,需要查看纸质资料,司法所所长和所里同事驱车赶到了周某某家.原来周某某早年离婚,独自一人将儿子抚养长大,由于常年为生活奔波,对儿子缺乏管教,导致儿子早早辍学,且性格孤僻。现因组织团伙卖淫被法律制裁,判处五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周某某对法院判决不满,故向司法所咨询。
在看了判决书以后对周某某进行了此案件的相关讲解,并告诉周某某如果实在不满法院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上诉需要的材料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周某某在听取了提供的法律援助后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为我提供法律援助,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走这些程序”
在以后的工作中,曲屯镇司法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为民情怀,不断延伸为民服务触角,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为群众排难解忧,办好事、办实事,将为民实践活动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