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多年好友竟反目,温情调解续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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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多年好友竟反目,温情调解续友情
作者:  姜燕

       南阳网讯 (通讯员姜燕)7月12日,唐河县法院城区法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过庭前、庭后多轮“背靠背”调解,力促一件持续五年的纠纷当庭化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的赞誉。

  

  早在2018年5月5日,被告王某因扩大经营、购买器材向好友原告陈某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时间为2020年5月5日,随后陈某多次追要借款引起了王某不满,双方言语冲突,致使多年友情破裂,陈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庭前调解阶段,案件承办人韩群长法官询问还款数额时,被告王某称已还现金2万元、微信转账14600元,共计34600元,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原告陈某称被告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共还款20600元,并提交了转账记录。就还款金额双方各执一词,情绪较为激烈,案件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庭审结束后,法官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原、被告进行释法说理,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原告不再向被告追要逾期借款利息,可宽限还款时间;被告愿意分期向原告偿还剩余8万元借款并当庭履行了本案诉讼费1150元。

  

  在双方扫码支付的时候,法官语重心长的对被告说:“朋友或许很多,但要加倍珍惜那个在有困难时愿意帮助你的朋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连声对法官说道:“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满意地走出了法庭。

  

  唐河县法院城区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坚持把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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