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委编办深化“三化三制”改革,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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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委编办深化“三化三制”改革,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
作者:  陈鹏

南阳网讯  自开发区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镇平县委编办认真执行《镇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总体方案(试行)》(镇办〔2022〕14号),严格按照“管委会+公司”的总体改革方向,科学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重新定位开发区主业主责,创新开发区人员管理模式,充分赋予开发区在经济建设方面的行政审批权、独立财政权和一定程度的用人自主权,最大程度释放发展活力,提升产业聚集度和核心竞争力,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深化管理机构改革,创优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设立中共镇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为镇平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编制51名,班子职数一正三副。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开发区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大部制”,将开发区原有的内设科室调整为5个,即: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统计科)、招商服务科、营商服务科、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进一步创优开发区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重塑管理机构职能,强化经济发展主业主责。此次改革将开发区管委会定位为经济管理服务机构,强化了企业服务、产业培育、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经济发展主业主责,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管理、投资服务和招商引资上。同时,按照“科学界定、应剥尽剥、有序移交、平稳过渡、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剥离开发区社会管理职能。县委改革办、县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印发了《镇平县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职能清单》(镇改办发〔2022〕3号),并于5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进行了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开发区涉及的14项社会管理职能已全部剥离。

推进放权赋权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能放尽放原则,聚焦产业培育、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分类分批依法依规将省、市赋予县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同步转移给开发区。县委编委印发了《镇平县开发区放权赋权工作方案》(镇编〔2022〕9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放权赋权工作环节,拟向开发区赋予经济管理权限121项。《方案》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下放权限的跟踪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衔接;要求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与县直有关部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动态公示信息,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实行灵活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开发区改革要求,对开发区原管委会在岗人员和新调入开发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三个分离、双规运行、档案记载”管理。把开发区管委会现有的干部职工编制冻结封存,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实行全员竞聘上岗,通过绩效考核发放薪酬,干部职工可根据自己意愿恢复编制身份,实现干部职工编制身份正常转换。坚持党管人才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开发区管委会通过市场化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各类紧缺型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性人才。


编辑:镇平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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