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多举措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助力全县经济发展贡献环保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重点政治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同“放管服”改革相结合,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企业“增动力”“减负担”,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服务企业联系点机制。局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39家,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服务3家企业,二级单位负责人、机关股室长联系服务2家企业,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及时收集、掌握企业最盼望、最急于解决的问题,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类汇总整理,分股室逐项深入研究,第一时间拿出切实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助企方案。目前已解决热线反映问题45件、万人助万企反馈问题11个、市局交办问题4个。
开展“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每月5日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服务日”活动。通过开展上门服务、邀请座谈等形式,聚焦企业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落实“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开门纳谏、跟踪问效。自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了17次“企业服务日”活动,解答疑问57次,上门服务企业380余次。
开展“三送”上门服务,助力企业绩效分级。建立绩效提升企业清单,组织帮扶组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实地对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各项指标,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活动。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无组织排放精细化管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能力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治理升级等措施提升绩效级别,进而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推动行业平稳转型升级,实现污染减排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双赢。目前共帮扶指导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达到 B级以上企业8家,正在申请中14家。
优化服务提升审批效率。1、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深入研究,对涉及该局的30项事项,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均可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均比规定时限减少75%以上,解决行政许可办理时间长、审批效率低等问题。2、重点项目提前介入服务。针对重点招商引资的建设项目,坚持做到事前服务、全程跟踪,在项目立项阶段就积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对拟建设项目就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方面进行研判,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避免业主投入不必要的前期工作,同时指导企业准备环评申报资料。3、做好疫情期间项目审批应急服务保障。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结合实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扎实做好企业回访工作。结合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名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名单,建立镇平分局企业回访名单库,建立企业回访常态化机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齐上阵,企业回访分包到人,责任到人,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的形式,对企业联络人一对一沟通,宣传发放惠企政策手册,并建立回访台账,打通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回访企业208家。
谋划项目助力企业绿色改造。以“十四五”项目谋划为契机,共谋划上报项目27个,其中19个列入《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今年计划开工2个(赵河淇河沿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2022年烟叶烤房电能改造项目),竣工1个(南阳康卫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日处理6吨热解气化项目),其余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中,通过生态环境项目的逐步实施,将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起到有效推动作用。借助项目谋划,引导企业实施绿色改造,谋划绿色改造项目3个。目前已帮扶指导1家(南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申报成功,成为绿色引领企业,享受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可不停产、享受国家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省级、市级奖励资金。
实施“柔性执法”让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
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已经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建立“免打扰”服务机制,在监管过程中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用电量监管平台、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蓝天卫士及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减少或免除对企业现场督导检查的频次,提高环境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运转。
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河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10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设定依据和免予处罚情形,严格按照条件结合违法行为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后认定,对确实符合免予处罚事项条件的依法免予处罚。
建立正面激励机制。重污染天气管控,实行差异化管控,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污染管控豁免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可不采取停工措施。杜绝“一刀切”行为,现场检查以服务帮扶企业为主,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限期要求其整改到位,下达整改通知,列出限期整改事项,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帮扶指导。
编辑:镇平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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