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白蒿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采白蒿
作者:  乔阔

采白蒿

乔 阔


  在我的家乡,采白蒿是人们春天必做的事情。

  像事先有约似的,东家媳妇唤上西家姑娘,南院奶奶唤上北院姊妹,找出闲置一冬的篮子与剜铲,不必说要去干什么,也不必说要到哪里去,她们三五成群地,沿着那条熟悉的小路,曲曲弯弯来到一面山坡上。

  积雪早已褪去,田野里地埂上,泥土疏松软绵,脚踩上去,留下两行清晰的脚印。去年撇下的花生秧,东一堆西一堆的,像画家晕染的浓墨,分外醒目。遗弃在地里的玉米秆,有的顽强地挺立着,风儿吹来,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有的横七竖八倒伏地上,让人没有下脚的地方。但女人们不管这些,见了一簇簇白蒿,像见了久未谋面的姐妹,心中分外惊喜、分外亲切。她们不再东瞅西瞧,不再谈天说地,而是俯下身子,不停挥动手中的剜铲,把一棵棵白蒿采到手中,端详一遍又一遍之后,才心满意足地把它们放入篮中。

  白蒿这种植物,看似细小琐碎,其貌不扬,却有隐忍坚强的一面。兴许是在去年的严冬里,白蒿已拱出地面,躲在枯叶下、石缝中,只需一缕春风的撩拨,便迫不及待地探出头来,成为春光里最鲜亮的一抹色彩。白蒿属菊科二年生草本植物,单株生长,低低矮矮的。长到一尺多高时,枝枝杈杈分散开去,像一个绿色的椭圆形球体。到了秋天变为褐红色,开出米粒般的花,像一团燃烧的火苗。人们采摘的白蒿,实则是白蒿的嫩芽。嫩芽纤细羸弱,表面覆一层白色绒毛,看上去绒球一般,让人心生喜欢。而生长在肥沃土地上的,叶片儿要大一些,胖乎乎的,像一只只小手,也是人见人爱的样子。

  在我的家乡,采摘白蒿的习俗,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那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一群年轻漂亮的女子,穿着华美的衣裳,头戴漂亮的发饰,三五成群地来到沙洲上、池塘边,挽起宽大的袖管,俯下婀娜的身子,来来回回寻寻觅觅,从清晨一直到傍晚,没有一刻停歇,头上的秀发乱了,也顾不得理一理。她们到底在忙碌什么呢?原来,她们在采摘一种叫“蘩”的植物。其实,也就是现在的白蒿。《诗经·采蘩》里这样描述: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

  意思是说:到什么地方采摘白蒿?到沼泽旁边的沙洲上。采摘白蒿做什么用?公侯之家祭祀用。到什么地方采摘白蒿?到山涧河谷之中。采摘白蒿做什么用啊?公侯之家祭祀用!来这么多人采摘白蒿,没日没夜的,头发都弄乱了,也顾不上理一理!来这么多人采摘白蒿,可不要轻言回家去。

  《诗经·国风·召南》里的诗歌,据专家学者考证,采集于当时江汉之间的南方小国,也就是现在河南洛阳、南阳和湖北的郧阳、襄樊一带。原来,《采蘩》里描述的场景,就是我的家乡南阳地区的生活写照,两千多年过去了,而眼前采摘白蒿的画面却何其相似。

  古人采摘白蒿,其主要用途是祭祀。把白蒿呈献于先祖或者神灵,祈求他们的庇护,这可能与白蒿的驱虫除害功效有关。后来人们采摘白蒿,看中的主要是药用价值和食用价值。《神农本草经》说:白蒿“主五藏邪气,风寒湿痹,补中益气,长毛发令黑。疗心悬少食常饥”。唐代的孟诜说:“捣汁去热黄及心痛……”现代人除了利用白蒿一般的药用价值外,更看重白蒿的保健养生作用。现代医学研究证明,白蒿具有降低转氨酶、保护肝脏、降血脂、抗动脉粥样硬化等功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心脑血管病日益增多,保肝护肝,防止心脑血管疾病,成为人们保健养生的重点。白蒿的这些功能,成为人们现代生活的新宠。每日里泡一杯“白蒿大枣茶”,不仅可以品尝到来自大自然的味道,还能防病治病,可谓一举两得。

  白蒿除了药用价值外,还是一道传统美食。俗语说:正月茵陈二月蒿,三月薅了当柴烧。正月采摘的白蒿,药用价值较好,人们一般作为药用或保健品用。到了二月以后,白蒿的药用价值相对减弱,主要作为食材供人们食用。白蒿的吃法颇为简单,要么煎白蒿,要么蒸白蒿。蒸白蒿则更受人们的青睐。先把白蒿洗净控水后,拌面上笼蒸制,七八分钟方可,然后浇上蒜泥,搅拌均匀,吃起来软香可口,还带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味儿,风味十分独特,食后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家乡的春天,人们天天乐此不疲地去采摘白蒿,成为一道流动的风景线,欢声笑语在山间荡漾。张家的大嫂说:俺当家的爱喝两口,酒伤肝,多采些让他经常泡茶喝。李家的婆婆说:俺要拿到集市上,能卖个好价钱,现在的人啊,大鱼大肉不稀罕,偏爱“保健产品”,白蒿是抢手货。王家的奶奶另有想法:俺儿子孙女要从城里回来,做一盘“蒸白蒿”,比吃啥都让他们高兴!我的一位文友,从集市上买回一兜白蒿,喝着“白蒿茶”,吃着蒸白蒿,文思如涌泉,即刻赋诗一首:

  “老妇城中卖白蒿,

  不由思乡春味道。

  三月绒毛细又密,

  拌面入笼香气飘。”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