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禁渔期,南阳晚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巡查——
愿岸上河鲜片鳞不见
检查水产品市场。
3月1日,南阳市启动2022年春季禁渔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日零时起到6月30日24时止为今年春季禁渔期。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河湿地管理处联合执法人员,兵分三路突击检查,力图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局面。南阳晚报记者一路跟随,用镜头记录执法人员努力实现“河面无捕捞行为、市场无违规交易、餐馆无河鲜上桌”禁渔目标的执着与艰辛。
水面巡逻
四个月禁渔期 只准一人一竿
“往后钓鱼可不敢拿那么多钓鱼竿了,这是违法的!”3月1日上午9时,在春季禁渔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启动现场,一场精彩的法律知识宣讲后,一市民的话道出众人心声。
南阳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局长刘钺表示,在禁渔期间,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钓(单钓)的娱乐性垂钓,若看到电鱼、炸鱼、毒鱼和无证捕捞等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捕捞活动,可拨打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63397956(监督电话)、66083568(执法电话),市公安局612312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此外,在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联合执法部门将对全市内河水道进行全覆盖巡航,严厉打击违规捕捞作业,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对于禁渔期内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午10时,渔政执法人员乘快艇在白河河面上巡逻。“未来4个月不定期随机巡逻白河流域和水库,发现一起违法事件处理一起!”执法人员陈峰告诉记者。快艇巡逻至槐树湾段时,执法人员发现岸边有人架着五六个海竿正在钓鱼。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政策解读,并将钓来的鱼放生。
据了解,除了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南阳市淅川丹江口水库、南召鸭河口水库和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按照国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已永久禁止生产性捕捞。
向商户发放宣传单
不定期检查 严禁野生鱼交易
“作为饭店经营者,可不能以‘野生鱼、野生河鲜’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也不能出售野生鱼,那可是违法行为啊!”3月1日中午12时,在南阳市城区滨河路沿线餐饮店,另一路联合执法人员逐一认真检查厨房后,在店内张贴禁渔通告。为实现“餐馆无河鲜上桌”,执法人员提醒各商户,将不定期不分时段随机抽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中午12时30分,在滨河路盆窑老桥头的临时水产品交易市场,执法人员认真检查兜售的鱼是否为野生鱼。“捕捞的野生鱼一般浑身鱼鳞缺失、受损处较多,渔场的鱼则相对完整,活跃度高,颜色较为鲜亮。”执法人员对记者说。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采访临近结束,南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倪全胜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市民在进行放生时,应提前与当地水产主管部门联系,使用本地、正规养殖单位提供有合法证明的鱼类或其他水生动物苗种,在市场上购买的外来物种,禁止放生。(全媒体记者 于欢 周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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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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