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市人民过一个绿色、文明、安全春节,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行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集中清零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近期我市烟花爆竹集中清零攻坚行动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22年1月29日,卧龙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前期工作线索,在安皋镇黄某峰经营的烟酒副食店里查获盘式鞭炮70箱、各种散装盘式鞭炮84盘、摔炮8箱、呲火烟花10箱,涉案价值万余元。当日卧龙区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黄某峰以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行政拘行政拘留10日,对涉案烟花爆竹全数收缴,正全力追查烟花爆竹运销源头。
2022年1月29日,西峡县公安局、应急局工作人员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回车镇大块地村薛某芝经营的副食门市存在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000响60挂,2000响59挂,5000响12挂,壹万响11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薛某芝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2022年1月28日,西峡县公安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西坪镇花园关村杨某华副食门市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000响10挂,500响69挂,200响91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杨某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2年01月20日,卧龙区公安分局在卧龙区七里园乡冯楼村王庄一小卖部,店主冯某非法储存倾国倾城烟花2箱、中国强烟花1箱、二踢脚2箱、浏阳精品(5000响)5盘、浏阳精品2盘(10000响)、浏阳红炮1盘(10000响)、湖南和旺(2000响)18挂、挂鞭(100响)120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冯某行政拘留处罚。
2022年1月29日中午,市攻坚办暗访组在暗访鸭河工区皇路店镇时,发现皇路店街上地下超市门前一摊点店主王某云非法存储鞭炮30挂。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给予王某云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编辑:高禛璐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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