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至1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到洛阳、商丘就《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李公乐先后到洛阳市伊滨区、孟津区和商丘市梁园区、永城市、夏邑县,深入乡村,详细了解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文旅融合、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在商丘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建议。
李公乐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及时总结提升典型经验,在法规中凝炼固化,规范推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人民期盼,通过立法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人民意见,在法规中充分反映党的要求和人民意愿。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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