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刘亚芳 通讯员谭琨亮 王崇)10月19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谭琨亮团队开庭审理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均当庭调解结案。
闫某、梁某从2015年4月开始在被告某公司工作,被告于2020年1月分别给2人出具欠条,确认拖欠工资数额。其间,被告某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仍拖欠闫某9971元、梁某8547元未付。
员额法官谭琨亮承办案件后,发现本案属于“涉民生案件”,按照院党组快立、快审、快执要求,认真研究案情,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相关调解方案。经过努力,梁某、闫某分别与被告某公司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纠纷,原、被告双方对镇平县法院的执法办案“很满意”。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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