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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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
作者:  陈杰超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杰超)记者9月8日从南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明确中心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高风险食品。禁止制售的食物有: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通知要求,各地和学校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食堂,要按有关部门要求具有相应场所、设施设备,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食品处理区、就餐区或附近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用品。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完好。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购渠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大宗食品原则上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可追溯。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

  学校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每餐后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及时清除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处理。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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