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要下重手
陈向阳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镇平县、内乡县等地人民法院,分别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的是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老赖”现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媒体上有关“老赖”的新闻屡见不鲜,一些“老赖”甚至长期逍遥法外。违法成本低、“老赖”的耻辱感和犯罪感日渐淡化,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如果不对挑战社会底线的失信行为加以惩戒,损害的不仅是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还有司法公信和权威、社会公平和正义。
有法律格言云:无救济就无权利。很多时候,案件的宣判更多意味着社会层面的公平正义,而只有判决得到执行、当事人获得补偿和救济,微观层面的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到彰显。依法惩戒“老赖”,加强判决执行力度和效率,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长期以来,债务人不履行契约义务和责任,欠债不还、不守信用、规避执法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为破解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模式,精准施策、多管齐下,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现代信息技术更成为司法机关惩戒“老赖”的利器,有的将“老赖”信息推送到当地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有的在抖音等传播量大的网络直播平台上曝光“老赖”信息,让其在阳光下暴晒。
一张针对“老赖”的天罗地网正越织越密,“一处失信、处处难行”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建立健全,违法背信行为不仅在当下受到制裁,更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难以抹去的污点,使其无法贷款、无法买房、无法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
严惩失信才能让诚信发光。对敢于藐视法律的“老赖”,“铐起来,送进去”是最管用的措施。当“老赖”的后果是冰冷的手铐时,法律对其就能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所谓“扬善必须抑恶”,下猛药才能根治执行难这一顽疾沉疴。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其公信力不容亵渎,因此,惩治“老赖”的板子既要高高举起,更要重重拍下!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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