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线微观 |
逆行的代价
电动车逆行(视频截图)
由于轻便快捷,电动车作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被不少市民选择。但有些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每次交通违法都那么幸运。8月24日,记者在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访,找到5月14日关于逆行的一段视频……
那天18时,一辆大众牌小型轿车沿南阳市汉王线X016自北向南行驶至宛城区金华镇下楼村路段时,遇一辆电动车自西向东逆行后横穿马路,两车在路中央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管部门事故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将驾乘人员暴露在外,是典型的“肉包铁”,且体积小、速度快,如果在道路上逆行,遇到对向来车躲闪不及,碰撞力度足以对电动车驾乘人员造成致命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全媒体记者 徐蕾 整理)
视频由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供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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