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小故事之“长眠”的存款
李英纳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是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交给了群众一本明白帐,也给了干部一个安心罩。”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王自杰说到。
2020年10月,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厚坡镇开展巡察,第三小组组长尚鹏飞在唐湾村巡察时发现,该村2015年收到集体征地款150余万元后长期滞留村账户,2017年“三清理一公开”工作小组发现后要求整改,截止巡察,该村仍未及时将款项纳入三资中心管理,而是滞留在村干部个人账户。如此算来,这笔钱自收到之后,已“长眠”5年之久。
《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 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到,村级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在收款后三日内,由村报账员交存或直接划拨到“三资”中心村级专户。对于如此明显的资金脱管现象,巡察小组高度重视,先后派几位副组长与村主要干部进行谈话,找准问题根源,原来是老百姓对“三资”管理有认识误区。群众普遍认为,这钱一旦上交,就不是自己村的了,虽说近两年村里普遍发展较好,也没有什么用得到大额款项的地方,但因这“自家枕头放钱才放心”的思想,才导致这笔“巨款”是无处可去。
巡察组的干部们也是哭笑不得,财务组的王洪强组长也及时解释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对此,巡察组要求村干部对此提高认识,向群众做好政策说明,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款项必须马上上缴三资,确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不久,巡察组就收到了由厚坡镇三资中心开具的资金存单及相关说明,至此,这150余万也有了安身之所。
农村资产家底清,才能运作有序到位。管理有序,监督到位,不仅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也能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而村级(社区)巡察开展的最终目的,也是让权利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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