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通讯员程远景 刘凯)为增加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方城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在办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孟某某为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于5月8日下午,杨楼法庭庭长刘凯邀请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豪亮提前介入,并邀请专业建筑人员徐某某共同到原被告争议地点联合进行现场勘验。
杨楼法庭庭长刘凯到房顶进行勘验
专业建筑人员与法官一道到原被告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验
办案法官、执行干警、专业建筑人员到原被告争议地点联合进行现场勘验
在勘验现场,由专业建筑人员对建筑排水问题作出合理性改造意见,并听取执行人员增强判决书可执行性意见。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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