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庭审现场,一名出租银行卡的大学生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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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庭审现场,一名出租银行卡的大学生泪流满面
作者:  于欢

庭审现场,一名出租银行卡的大学生泪流满面

“莫学我,一定要遵纪守法”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5月7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南阳科技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千余名师生参与旁听。

  庭审中,一名被告的犯罪经历让现场同学唏嘘不已。1999年出生的孙某是扬州某大学学生,其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办理两张银行卡并以每张卡每月300元的租金出租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这名在校大学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听到宣判结果,孙某泪流满面,他当庭道歉并告诫学生:“莫学我,要好好学习,一定要遵纪守法。”

  庭审后,主审法官冀鹏翀语重心长地对现场学生说:当前,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向了以学生等为主的年轻人,以兼职、收购等为由,引诱年轻人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出租给犯罪团伙。这些银行卡被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后,不少年轻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令人惋惜。希望同学们强化法治意识,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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