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作为招标投标主要载体的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应进必进、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基本原则,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免收或降低各种平台收费行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社会效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普遍认同感和公信力。
——推行CA降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和降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行CA数字证书互认、降费工作。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去年6月24日更新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服务,CA认真由1200元每位降低至600元,且降费标准已在网站公示。
——推行银行保险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积极引进其多家金融机构,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在引进银行的同时,把保险等金融机构也引入进来,进一步降低保函费率,降低了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目前费率已有原来的千分之十降为千分之六,一方面提高了电子保函覆盖率,另一方面也切实减轻了投标企业的投标成本,此项举措获得了投标企业的高度赞扬。截至目前,交易平台累计为投标企业提供电子保函179笔,保函金额310.93万元。
——规范中介收费行为。创新管理评价机制,规范收费依据,以日常管理促进常态管理,以常态管理促进长效管理。依据县公管办出台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中心制定了中介机构日常考评机制,由项目单位、行业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分别对代理行为进行考评打分,依据服务情况规范中介收费行为。
——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1)在交易服务场所和信息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收费依据等,并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评标专家发放除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往返交通费等正常评标费用以外的其它任何钱物。(3)不得违规向评标评审专家以外的人员发放劳务费。
——取消公证费及标书费。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今年3月8日,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再收取公证费和标书费,公证费由县财政直接拨款。
——简化服务流程,切实降低交易成本。从3月8日起,招投标项目全部流程完成后,中标企业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编辑:镇平网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