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玲 通讯员程远景 曹天祥)4月12日,记者从方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耐心调解,当事人陈某某与王某某终于放下多年积怨,握手言和,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了解,当事人陈某某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王某某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腾出原告地头的出路,并赔偿原告修路钱4500元。为切实解决矛盾,该院法官来到双方争议的庄稼地,进行实地勘验,又找来村干部了解情况。原、被告双方相互指责,原告说分地时留的有两米路,被告说根本没有路。法官向王某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关系,陈某某与王某某之间的矛盾“坚冰”逐渐化解。经多方调解,王某某愿意在自家地头留出1.6米路为公共出路,被告也愿意把自家地头留出1.6米为公共出路,双方终于和解。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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