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执行干警讲情说理 化解矛盾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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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执行干警讲情说理 化解矛盾促和谐
作者:  穆晓枫 程远景

  南阳网讯 (通讯员穆晓枫  程远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孔超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毕,4月8日上午,案件申请执行人胡某来到方城法院,为执行干警孔超送上了一面印有“匡扶正义、法律先锋”八个烫金大字的锦旗,为孔超一心为民的高效服务点赞。

  

  原来,胡某与王某为上下楼邻居,2017年因王某房子内的水龙头未关,导致胡某已装修的住房遭水浸泡,房屋受损坏,后因胡某追要赔偿无果,胡某将王某诉至方城县人民法院。案件经法院判决,判令王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付胡某装修费及财产损失费共计544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愿履行义务,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孔超第一时间从申请执行人胡某那里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此案涉及邻里关系纠纷,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决定以共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分别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劝说。

  

  为查明胡某家中损害情况,执行干警孔超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沟通,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虽然起初态度坚决,不愿让步,但最终在执行干警孔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与情兼顾的劝导下,最终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胡某同意王某于2020年1月起每月28日前向其履行不低于1000元标的,直至案件标的款全部履行完毕。

  

  “真是非常感谢孔超的坚持不懈,如果不是您多次催促对方还款,这钱我不会这么快就拿到手的!”4月8日,执行干警孔超在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的时候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面对申请执行人的感激之情,孔超表示当事人的肯定是自己工作的动力,会更加坚定自己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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