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性情 存风骨 有天地
——成延洲诗集《寂寥星光》序一
江 平
诗歌是一个人内心世界的深层映射,是我们走在漫漫人生路上的精神慰藉。个体的每一次吟唱、低思都饱含着对一种或一段情感的挥洒和寄托。我觉得专业作家的诗歌创作固然不可或缺,而生活中各行各业的人将其心境、思考付诸诗歌,不断扩展诗歌的视域,开拓出诗歌种种新的流向,甚至派别,则更是一件文化幸事。
半个多世纪之前,我在学校教俄语,闲暇之时就常读诗、写诗。那段时期我对诗歌堪称迷恋,并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我还将这些诗作结集出版。我的诗歌平仄并不规范、讲究,很多只能算是习作,但我认为,诗歌主要是宣泄感情,尤其是情绪,直到今天,我回忆起当年的若干情形,还常以那些文字来自况、回味。因此,当我最初看到延洲的诗作,就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延洲与我儿辈同龄,本科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在南阳市中级法院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审判执行等工作,他矢志好学,后来又到吉林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其间多次来我这里请教法学问题,我遂对他有了初步的印象。其后,他也曾多次拜访我,谈及司法实务中的许多问题,总是有一种革故布新、报国济民的情怀,我从他的话语中,常常能感受到一种有温度的司法者的情味。直到最近几年知晓他业余时间还在读诗、写诗,及至看到他的诗作,我才将这些轨迹联系起来。诗意的人生是他动力的源泉,这应该原本就是他的为人。
延洲的诗作,符合我所说的宣泄感情的基调,笔调平实、真挚而不失典雅,铁血里间或夹杂着柔情,字句之中蕴含着人生向上的力量。作为长期在内地基层司法一线工作的法官,可以想见的是,其工作的要求是严谨冷静、理性深沉的,而诗歌的表现是随性激昂、浪世炽热的;其面对的是嘈杂忙碌的司法事务,而诗歌却源于恬静悠远的心境。能否把这种实与虚、闹与静的关系处理好,是衡量诗作优秀与否的分野。延洲就具备这样的能力,他既对具体的司法事务驾轻就熟,又能在基层法院这个管理单元从容应对,也能在闲适的时光中用轻灵的笔调书写人生,举重若轻、信手拈来。从他的作品中,我感到难得的有三点:一是真性情。饱含纯真率直之情,不加虚伪,不矫揉造作,对外界比较看轻,对内心尤其看重,勇往直前,特立独行。延洲的诗作中,时不时写及故乡,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虫鸣鸡啼,点点滴滴都洋溢着喜悦,腔调里充盈着诗人在故乡母亲怀抱里的贪恋与撒娇。这些质朴平实的语言经过真情、诚挚的沉浸和发酵,自然而然生发出了“心有戚戚焉”的共鸣。二是存风骨。始终保有自己的风格、做派,求本求真,棱角分明,不苟不同,不媚流俗,展现着自身独有的生命姿态。延洲的诗作,既有现代诗,也有古体诗,但不变的是语言的凝练与旷达,无半句说教絮叨,但字与字之间、句与句之间所营造的张力,读来每每有一种冷风拂面的痛快,有一种掩卷省思的冲动。三是有天地。不单单描摹事物,而是着力营造新天地,意在“一花一世界”。适才已经提及,许多诗歌写作者总是要依托其生存的环境才能发端,而延洲绝大多数的诗作,虽在生活的暇隙里写就,却看不出丝毫周遭的影子,他用文字符号,冥想意象,凭空造景,构建了一处处内心独处独享的桃花源,较好地处理了肉身和思想的分离。即便是少数描写现实的诗作,也有一种出世超脱的意境,如他所写的《满江红•雪》,从宇宙的运行大道起笔,继之述以人类文明的演进,气势宏远,描写了法院干警雪夜行动,抓捕“失信被执行人”之景象,车流滚滚、易水萧萧、金戈镣铐,肃杀激昂之气力穿纸背,尽显壮怀豪放的现实之风。
好的诗歌固有多种多样的写法,但我想这三点追求应是其通性。在延洲的诗集即将付梓之际,他希望我能为诗集写序,我欣然应允。希望延洲能持续坚持下去,多写诗,写好诗,抒发人生,讴歌时代,在诗歌的道路上越走越有味道,越走越有彻悟,越走越入大境。
(江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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