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徐蕾 通讯员贾耀河)2月22日晚,南阳市区卧龙路一居民小区有人燃放烟花,群众发现后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最终违规燃放烟花的市民受到了批评教育和处罚。
2月22日晚7时许,卧龙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卧龙路一家属院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正手拿烟花燃放,火星四射,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男子称,自己在家收拾东西时,发现家里还存了一些往年购买的烟花,觉得扔了怪可惜,就拿到院内燃放。没想到还没放完,警察就赶到了。民警对张某宣讲了我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规定,并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其作出100元罚款的处罚。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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