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通讯员陈玉娥)为深入推进水利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主体,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成为评价政务服务效果好坏、质量高低的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和省市县工作精神,唐河县水利局制定并于1月18日在政务服务网站发布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好差评”制度对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划定了评价范围,制定了系统建设内容、步骤以及评价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实际应用中收到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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