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两涨!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提高至1536元
作者:  于晓霞


本报讯(记者 于晓霞)11月27日,记者从南阳市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我市今年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调整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至1536元。

据悉,自2021年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以来,这是我市城乡居民丧葬补助标准首次实现“一年两涨”。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120元。调整后,丧葬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356元提高至1476元;从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再提高60元,即从1476元提高至1536元。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到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