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万里)9月15日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利剑”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我市印发《南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阳。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0.8%,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确立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质量“十大行动”。
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推动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逐年提升,2025年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100名,空气质量到2025年实现二级达标。
交通运输清洁行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国有企业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运输。
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建设工矿企业、港口、机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发展铁路+新能源车等绿色运输模式。火电、钢铁、石化、煤炭、有色等行业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25年,风电装机达到26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20万千瓦以上,建成千万千瓦级电源基地。
推进煤电结构优化升级,到2024年年底前关停整合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合理半径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稳妥有序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2024年年底前全市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等工业炉窑改用清洁低碳能源。
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水泥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焦化企业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生产工艺、产能规模、能耗水平、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平台;到2025年,力争配备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专管或明管输送的配套管网。
黑臭水体消除行动。把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到2025年,县级城市及县城建成区、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提升城乡污水处理成效。2023年年底前乡镇政府驻地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各县市区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90%以上。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5年之前,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每年建设1—2条省级幸福河湖,各县市区每年建设1-2条市级幸福河湖。
加强重点河湖保护治理,建设一批水污染防治工程,实施一批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推动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到2025年,重点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推进矿山生态保护治理,到2025年,完成21825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其中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4032亩。
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深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加强丹江口水库水质监测、监控、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上”。
实施丹江口库区治理工程,升级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工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体系。
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完善节水措施,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种养循环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抓好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验收销号机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以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和数据造假、矿山生态破坏、侵占文物古迹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杜绝问题反复出现。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全市乡镇空气站升级改造,实现市域内“六因子”监测全覆盖。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力争2024年底县级执法机构大气、水等领域常用执法装备达标,2025年底县级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跨省、市、县流域环境应急联合会商和信息通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