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民政工作政策解读
作者:  党华

专栏:南阳民政工作政策解读

 

开栏的话: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近年来,全市民政部门聚焦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立足实际、精准对标,送上了真金白银的政策大礼包”,为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兜了底、暖人心。即日起,本报开设南阳民政工作政策解读”专栏,围绕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解读相关惠民政策让更多的便民利民政策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敬请关注。

 

南阳市高龄津贴如何申请

 

根据《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河南省民政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豫民文2019〕109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惠老助老政策做好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制定了宛政〔2019〕2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9年1 1日起,凡具有南阳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身份证年龄)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发放标准为:80  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50元;90  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于到龄前1个月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高龄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南阳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人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办理申请手续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89周岁增至90周岁、99周岁增100周岁的,可提前1个月提出变更申请。申请时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资料,只填写《南阳市高龄津贴申请表》,由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