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秦会娟)为切实做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4月27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企业单位缴存登记,营业执照免提交;企业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营业执照免提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提取,不动产权证免提交,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不动产权证、婚姻证明免提交;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提取,不动产权证、发票免提交,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不动产权证、发票、婚姻证明免提交;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提取,商品房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发票免提交,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商品房备案合同、不动产权证、发票、婚姻证明免提交;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提取,婚姻证明免提交;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提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婚姻证明免提交,配偶提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婚姻证明免提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残疾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免提交;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免提交;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户籍注销证明免提交;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证明免提交。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婚姻证明免提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权证、婚姻证明免提交;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婚姻证明免提交。
精简业务办理材料是落实政务服务工作的根本要求,是取信于民、提升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满意度的有效手段,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明确标准,健全完善内部推进落实机制,明晰职责,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强大合力,确保精简业务办理材料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同时,强化督导,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针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及责任人,坚决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