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白河原声)
母亲节,最好的礼物是陪伴
陈向阳
母亲节,是感恩的节日,也是表达和传递爱的节日。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人们通过各种方式来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在众多送给母亲的节日礼物中,笔者认为,最珍贵的礼物当属“陪伴”。
“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你雨中的花折伞有人给你打,你爱吃的三鲜馅有人给你包,你委屈的泪花有人给你擦。这个人就是娘,这个人就是妈,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我一个家……”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最单纯的爱,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那份无法割舍的依恋。母亲节,是让天下父母心有一个得以彰显、被用心体认的节日,是让天下子女心有一个受到唤醒、行孝道之心的节日。母爱,爱母,是人之天性,是爱心的起点和基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初始源泉。
人生在世,长于世,源于父母。母亲节只是5月的一天,而母亲的爱却是岁岁年年。感恩母亲,不能仅仅停留在母亲节里,节日毕竟只有一天,其本身也是个象征,应落之于平时。也不要仅满足于线上微博、微信朋友圈,以及线下的商场、花店乃至餐馆,须将“不忘母爱、感恩母亲”牢记于心、践之于行。父母最需要的是儿女实实在在的陪伴,是天伦之乐,是其乐融融的相聚,儿女一句挂念的话语,一个关切的眼神,都能给父母带来无穷欢乐。
网上流传过一个“用公式算算亲情账,结果真残酷!”的帖子。为事业在外打拼的人,每年能回家看父母的日子按10天算,其实这10天中还要走亲访友,还有其他事情要办,真正陪在父母身边的时间很少。如果母亲现在60岁,按能活到95岁算,陪在她身边的时间也不过350天,而实际上甚少还要再减去一半,也就是不到半年。撇开这种算法是否科学,足见余生我们陪伴父母的时间的确很少。所以,孝贵在行动,行孝不能等。
2013年修订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法律规定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其实回家看望父母并不需要法律的约束,那是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只要用公式算算这笔亲情账,你就知道,对于父母来说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是你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
无论如何,能在这个每年并不固定但特殊的一天里感受着父母的恩情,总是幸福的。“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让我们每个人都珍惜珍爱与父母相处的宝贵时光,以免有一天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悔恨与遗憾。
祝天下所有母亲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