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身份证“全省通办” 群众异地办理不再“折返跑”
作者:  徐蕾

首次申请身份证“全省通办”

群众异地办理不再“折返跑”

 

  本报讯(记者徐蕾 通讯员贾耀河)3月15日下午,陕西籍的姚女士陪着4岁的女儿来到现居住地所在的卧龙区公安分局武侯派出所户籍室,跨省成功办理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这也是卧龙区公安户正部门落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后迎来的第一位办事群众。

   姚女士女儿今年4岁,户口一直在陕西老家,一家人在南阳生活多年,因女儿急需办理医保,需要身份证件,按照以往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需回原籍地办理,这让姚女士一家人犯了难,路程远不说,还怕办理时耽误时间。

   3月15日,姚女士来到了自己居住地的武侯户籍室求助,民警在了解到她的诉求后,告诉她南阳公安机关已全面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户籍地为外省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南阳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南阳市现居地公安机关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民警耐心告诉姚女士应该准备的相关资料,并指导姚女士为女儿填写申请表,完成人像采集等流程,及时上传了材料。接着,户籍室民警又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对接,及时受理了这项业务。

   “不用回陕西老家,在南阳就可以给孩子办理身份证,真是太方便了!”10分钟办完业务,解决了两地奔波的不便,姚女士对民警热情周到的服务连连点赞。

   去年11月份,为纵深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河南省公安机关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据卧龙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介绍,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在我市现居地公安机关直接申请。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对符合规定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