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0元买了一个虚假充值平台,轻松骗来24万余元—— 法官揭开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
作者:  于欢


  本报记者于欢

   

    “投资”2000元买来虚假充值平台,几名男子密谋后便以折扣充值话费、电费的形式在各网购平台实施诈骗,如此漏洞百出的“网络陷阱”,却让贪图便宜的人“蜂拥而至”送来24万余元。2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这起诈骗案件,提醒市民注意,电费是国有资产,一分一厘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计算,切勿相信非官方的打折宣传。


  据介绍,去年1月上旬,小强王某辉(另案处理)出资2000元交给被告人王某峰用于购买虚假充值平台实施诈骗。同月中下旬,他伙同方某(另案处理)、王某峰预谋以折扣充值话费、电费的形式实施诈骗。具体分工是这样的,王某峰、方某负责在国内众知名网络销售平台上向充话费的商户发送充话费、电费折扣广告,以“充值越多、折扣越大”为诱饵,吸引商户;王某辉负责虚假平台的后台维护和与有充值意向的商户联系。诈骗的套路很简单,只要商户将需要充值的手机号码发送到虚假充值网站,王某峰、方某便用自己的支付宝到正规的充值网站充值小额费用,借此取得商户信任,待商户充入较大金额进入平台后,他们便立即关闭充值平台,拒绝兑现充值服务。


  凭着精心设置的陷阱,几名犯罪嫌疑人交叉作案,屡试不爽。据材料显示,市民张某在某网购APP上被虚假充值信息所迷惑,于2022年1月27日至28日分四次向该诈骗团伙转账84982元;同样被骗的还有另外两名市民,分别向该诈骗团伙转账50000元和105000元。三名市民满心欢喜以为占了便宜,结果等待他们的却是虚假平台关闭、发现被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峰、李某朋、李某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息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三人两年六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


  “诈骗分子就是抓住了很多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略加施以恩惠后利用虚假的话术行骗。不想上当受骗,切记莫贪小便宜。”主审法官如是点评此案。同时提醒市民注意,非法优惠充值属于灰色产业,参与灰产充值,充值失败会成为网络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充值成功有可能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帮凶,从而承担法律风险。市民充值话费、电费一定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比如电信运营商APP、网上国网APP、手机银行等,切莫因贪小便宜落入骗子的陷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