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他人,花5万余元进行网络直播,结果赔了!   法官提醒:网络直播须谨慎
作者:  于欢


  本报讯(记者于欢)网络直播已成风口,在选择网络后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就会像“00后”大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一样得不偿失。11月17日,卧龙区法院通报的这起案件值得社会各界深思。


  据介绍,小强对外宣称其能通过上海某公司办理海外网络后台,可以帮人通过网络直播赚钱,收费标准为5.5万元。“00后”大伟正有此意,今年7月份两人相识后一拍即合。后大伟按约定向小强足额支付,其中5万元是现金,另外5000元直接支付给了上海某公司。


  缴费成功后,大伟在海外网络后台注册成功,但两个月后他发现后台数据全部消失,直播业务也无法进行。经与上海某公司联系得知,因业务违规,该公司的海外直播业务均被停止;同时得知,该公司仅收取5000元保证金,且业务停止后可以退回。

      获悉这一情况,大伟认为小强在帮助其办理海外网络后台时存在欺骗,多收取了自己5万元,便要求小强予以退还。但小强称所收取的5万元是咨询、培训费用,双方当初是协商认可的,且自己已向大伟提供了咨询、培训服务,不应再退还。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后大伟将小强诉至法院。经卧龙区法院梅溪工作室调解,小强同意返还大伟两万元,案件得以调解成功。

  承办法官李青告诉记者,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直播活动越来越为民众所熟知和接受,运用网络直播赚钱,更是吸引着众多年轻人参与其中。但网络直播须谨慎,一定要选择合法平台。该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均为创业的年轻人,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双方的证据也主要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这为以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提醒年轻人在创业过程中要格外注意法律问题,比如签订书面合同、涉及钱款要开具收据等,企业经营更要依法依规,这样才能保证健康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