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安全底线一燃气公司违规充装气瓶被查处
作者:  张曦

  本报讯(记者张曦)11月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日前,该支队对唐河县某燃气有限公司湖阳分公司未进行自有产权登记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液化气瓶盛装易燃易爆危险品,具有用途广、流通性强等特点,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安全。用于分离空气的管道和用于装载的气瓶、储罐等均属于特种设备,须经检验、登记、规范操作管理方可确保安全性。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充装气瓶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近日,该支队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唐河县某燃气有限公司湖阳分公司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现场正在对未进行自有产权登记的气瓶进行充装。经查,当事人当日实际充装25个气瓶,但仅对6个气瓶建立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调查完毕后,支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督促当事人对于超出检验周期内的气瓶及时作报废处理,并建议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站后续充装经营活动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