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属地管理
作者:  赵洋

即日起,市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移交属地管理

居民办理医保业务更方便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洋)昨日,记者自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后在市本级参保的城乡居民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至宛城区、卧龙区和官庄工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居民可就近或通过网上平台缴纳医保费用。

新政策的实施旨在落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方便群众就医,实现户籍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其中,原河南油田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至官庄工区、南阳师范学院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变更至卧龙区、南阳理工学院和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变更至宛城区。

原市本级参保居民在下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开始时,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缴纳医保费用,也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缴费(包括新生儿参保登记)。

自市直居民参保信息变更之日起,待遇地将随之转移到新的参保地待遇不受影响。由新参地医保中心办理门慢特待遇认定、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等各项业务,但原市本级居民2022年度内发生的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结算仍由市医保中心承担,原河南油田居民2022年度内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可报送至官庄工区进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