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 省司法厅出台十条具体措施
9月2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出台《支持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若干意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十个方面支持南阳以生态经济为引领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意见》指出,支持南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培育更多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成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助推南阳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支持南阳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验收确认南阳行政区域内的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权限下放南阳;支持南阳立法工作,鼓励我市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将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政策举措写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支持南阳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支持南阳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国内优质律师事务所到南阳设立分所或者与我市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支持南阳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在政法编制下拨、人员招录、基层经费保障上给予倾斜;支持南阳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设形成门类齐全、链条完善、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支持南阳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将司法行政的更多改革试点设在南阳;加快南阳的监狱体制改革进程;支持南阳“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我市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先行先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业务系统,确定南阳为试点,先行试用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行为信息录入页面录入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实现与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信息对接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