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推诿不赡养老人怎么办?法院通报典型案例普法——
赡养老人是美德更是义务
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到了晚年本应安享天伦之乐,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9月14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两起通过互联网庭审调解、上门调解化解的赡养纠纷案例,向人们敲响警钟,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
网上开庭 用情理法化解赡养纠纷
8月中旬,一位77岁的老人因赡养问题将两个女儿告上法庭。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法官丁心然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女儿都是抱养的,早年分家时约定,由大女儿照顾父亲,小女儿照顾母亲。老人丈夫去世后,大女儿耕种的部分土地也给了母亲,她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给父亲养老送终的义务,照顾母亲应该是妹妹的义务。老人小女儿长年居住在外地,不能陪伴母亲,但不定时给母亲转些生活费。
丁心然法官找准症结,先向大女儿耐心讲解相关法律,告知她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考虑到大女儿之前对父亲已经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母亲后续医疗费的承担方面,两个女儿也可以再进行协商。经调解,大女儿也愿意每月和二女儿一起承担母亲的生活、医疗费用。最终,母女三人通过互联网庭审达成调解协议。这位老母亲走出法庭时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上门调解 解决老人住房就医难题
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89岁老人王某2021年腊月在家中不慎摔伤,后做手术更换了两次股骨头,行动不便。81岁的老伴丁某2010年患上脑萎缩常年无法照顾自己。如今他们位于村里的老宅也因长久失修倒塌,老两口居无定所,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
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庭长周丹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案子女多,调解难度大,就提前介入诉前调解进行指导。在案件调解时,周丹先与老人在外地的子女通过微信视频固定调解意见。考虑天气炎热,两位老人行动不便,周丹又制订上门调解方案。最终案件调解成功,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费问题,还解决了老人的住房、就医等一揽子问题。(全媒体记者 于欢)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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