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部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缓缴3个月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南阳市部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缓缴3个月
作者:  赵洋 刘珂

扎实开展.png


南阳市部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缓缴3个月

职工报销医疗费不受影响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赵洋 通讯员刘珂)5日记者自南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南阳市将开展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工作,缓缴期间的相关参保单位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入,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此次的缓缴范围包括参加南阳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纳入缓缴范围的参保单位名单在南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2022年9月、10月、11月三个月为缓缴月份,缓缴期为三个月,缓缴期满,2023年2月前须足额补缴到位。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