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脱贫村“夺旗争星”行动
作者:  王鸿洋

我市开展脱贫村“夺旗争星”行动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 王鸿洋7月6日,记者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即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村“夺旗争星”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村在创建“五星”支部上先行先试、走在前列,率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

此次行动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精神和视察南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新形势,以“五星”支部创建为引领,动员引导脱贫村以“夺旗争星”行动为载体,“巩固提升旗”必夺,产业兴旺星、生态宜居星、平安法治星、文明幸福星、支部过硬星“五星”同争,比学赶超、逢冠必争,确保全市1106个脱贫村在夺得“巩固提升旗”的基础上,2022年底40%的脱贫村争得“三星”、10%的脱贫村争得“四星”,2025年底60%的脱贫村争得“三星”、20%的脱贫村争得“四星”

此次行动采取“1+5”分类指标评价标准体系,实行“百分制”评价办法,评价分值达到95分以上的,视为达标。每年度“夺旗争星”评定结果,纳入13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市、县、乡分别对“夺旗争星”目标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分级优先作为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好”等次的提名对象,对成效好的个人,分级建议组织部门予以优先使用。对不能完成任务或出现“失星丢旗”脱贫村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并不得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优秀”或“好”的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