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百年前的家族契约文书—— 钩沉一段唐河县两度易名的往事
作者:  王平

一批百年前的家族契约文书——

钩沉一段唐河县两度易名的往事

本报记者 王平 /

 

518是国际博物馆日,昨日,记者走进南阳皇粮国税博物馆,从该馆新近征集到的一批唐河县韩氏家族契约文书中,钩沉一段唐河县近现代以来两度易名的历史往事,也由此探寻“博物馆的力量”。

 

一批旧时文书,一段尘封历史

 

这批韩氏家族契约文书,系皇粮国税博物馆在征集区域社会文献史料时,自唐河县桐河畔韩氏家族后人处征得。这批契约文书,历经清代、民国、新中国三个时期,保存基本完好。契约种类包括土地买卖、分家文约、借贷文约、田赋凭证以及科举书籍资料等共33份。最早一份系同治九年(1870)的土地买卖官契,最晚的一张是新中国成立后,唐河县于1951年为第七区韩姓村民所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这些文书,详细记录了韩氏家族1870年至1951年的家庭人口财产变迁历史,其中清代官方木板刻印文书3份、草契6份、分家文书4份,民国时期石印官契两份、分家、土地买卖等契约18份,皆以毛笔楷书填抄手写,内容按照传统契约文本格式订立,内容严谨翔实。

在民国时期韩氏家族的契约文书中,民国十一年(1922年)韩文标购买韩书绅名下两亩土地的官买契,民国十二年(1923年)韩文标购买韩生花名下十六亩土地的官买契上,所加盖的官印是方形篆书朱文“沘源县印”印文。从中,钩沉出一段关于唐河县历史往事——近现代以来,唐河县曾两易其名,由唐县改名沘源县,再到如今的唐河县。

 

近现代以来,唐河县两度易名

 

皇粮国税博物馆馆长谢总喆介绍说,《南阳地区志书》记载,民国肇始,革故鼎新,北洋政府面对全国县名重复太多的状况,决定对重复县名重新命名,以适应国家行政划别之需。当时全国共有126个重名县,其中,河南省唐县与直隶(河北省)唐县重名。根据当时规定“凡两县同名存其先置”的原则,直隶唐县自五代后汉时重置以来未改名,应存;河南省唐县明初降置未易名,即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唐州设唐县,与直隶唐县比之,定名较后,应即酌改。《南阳地区志书》大事记记载“民国2年(1913年)31日,废除厅、州制度,改淅川直隶厅为淅川县……唐县为沘源县……”因河南唐县以居沘水上游接近源头而名为沘源县。

    据史料介绍,更名沘源县之公报公布以后,唐县各界一片哗然,文人学士对此不符合唐县实际的新县名反应强烈。当时的北洋政府之所以将唐县更改为沘源县,是因为唐县境内大狐山为沘水之源,水在县南,故名。事实上唐县境内并无大狐山,水在县南中的“县”指的是泌阳县,与唐县不相符。因此,唐县多名士绅联名提请省政府,呼吁重新改名,未果。谢总喆说,时有唐县南赵基屯人李环瀛,清朝末年毕业于河南省法政学堂,曾任河南夏邑县、灵宝县、陕西扶风县县长,后被选为河南省参议员。他多次申述老家唐县新改沘源县的县名不符合实际,引发民众不满之事,终将沘源县以其境内的唐河作为县名,改名为唐河县。《南阳地区志书》大事记记载,民国12年(1923年)3月改“沘源县”为唐河县至今。沘源县自民国23月设立至民国123月再次易名,仅有十年历史。因此,韩氏家族的这些契约文书更显得弥足珍贵。

 

小文物,从侧面展现历史变迁

 

    唐河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远古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古往今来,唐河的县名多次更改,每一次更改,都有其时代背景和历史原因,这批韩氏家族契约文书,虽然只是小文物,却是研究唐河县域历史的第一手珍贵实物资料。

    谢总喆介绍说,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来临之际,皇粮国税博物馆邀请省市文博、社科、收藏界部分专家学者,包括河南科技大学白国林教授、南阳理工学院谢安国博士等,对这批契约文书进行鉴赏研究。专家学者认为,这批历经清代、民国、新中国三个时期的韩氏家族契约文书,是不同历史时期唐河县民间社会生活的真实再现,它们不仅仅见证了韩氏家族的繁衍发展,也是唐河县厚重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从中可以梳理出唐河县自清末以来的历史、文化、地理变迁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状况,对于研究农耕社会不同历史时期农村经济和民俗风俗的演变,提供了实物佐证。

    今年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是“博物馆的力量”,那么,博物馆的力量来自哪里?谢总喆认为,来自藏品历史价值和其背后故事等多个方面,比如这批韩氏家族文物,对于缕析历史脉络、补充佐证历史变迁等,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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